各学院(部)团委(团总支):
为纪念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传承和弘扬伟大长征精神,深化艺术实践与思政教育融合育人,引导广大青年学子重温长征峥嵘岁月、感悟革命信仰伟力、厚植家国情怀,校团委联合音乐学院举办第35届“山东师大之春”系列校园文化活动之“红旗漫卷气如虹——纪念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文艺演出”,现将演出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红旗漫卷气如虹——纪念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文艺演出”聚焦伟大长征精神,将艺术实践与思政教育深度融合,通过经典歌剧、舞剧、话剧、舞台剧片段的展演,引导广大青年学子重温峥嵘岁月,感悟信仰伟力。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承办单位:共青团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委员会
三、参演人员
音乐学院全体学生;
全校各学院(部)推荐的优秀节目参演者。
四、参演作品要求
参演作品需紧扣主题,贴合红色主旋律,兼具思想性、艺术性与舞台表现力;形式丰富多元、鼓励创新表达,涵盖各类舞台艺术表现形式,具体包括:
声乐类:独唱、重唱、小组唱、合唱等;
器乐类:独奏、重奏、协奏、合奏(民乐、西洋乐均可)等;
舞蹈类:独舞、双人舞、群舞、舞剧片段等;
咏颂类:诗朗诵、情景朗诵、音诗画咏颂、红色故事讲述等;
综合类:融合音乐、舞蹈、文学、戏剧等形式的舞台作品。
五、时间地点
节目审核时间:4月20日—4月30日;
演出时间:5月中上旬;
演出地点:千佛山校区音乐厅;
本次演出面向山东师范大学全体师生开放。
六、推荐方式
1. 4月19日前,各学院(部)推荐的优秀节目需提交完整的节目视频,连同《节目推荐表》(附件1),一同压缩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2623467965@qq.com。压缩包文件夹命名为“学院-类别-作品名称-负责人姓名”(例:音乐学院-声乐类-不忘初心-王五)。
2.邮件标题格式:“长征90周年-学院-类别-负责人姓名”(例:长征90周年-音乐学院-声乐类-王五)。
3.以学院(部)为单位,每学院(部)限推荐申报1项节目,无合适节目可不推荐。
七、其他事项
附件:《节目推荐表》
共青团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共青团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委员会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