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听党话、跟党走——党史国史・我来学我来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0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院级关工委、各学院(部)团委(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和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和《爱国主义教育法》,山东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中共山东省委党史研究院、共青团山东省委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青少年“听党话、跟党走——党史国史・我来学我来讲”活动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党史国史教育开展情况,为进一步夯实广大师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根基,激励青年学子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2026年,校关工委和校团委继续在全校青年师生中开展“听党话、跟党走——党史国史・我来学我来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为契机,深化红色基因传承工程,教育引导青年师生更加主动深入地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史国史,让党的创新理论和党史国史在广大青年师生中入脑入心,更加坚定理想信念,筑牢信仰之基,永远听党话、跟党走,矢志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活动内容和形式

聚焦听党话、跟党走主题,以《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确定的党史学习教育内容为重点,面向全校广大青年师生(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通过演讲、朗诵、歌唱、快板或课本剧、小品剧、主题舞蹈、戏曲等形式,讲述党史国史故事,抒发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并录制成视频作品。

视频作品不限拍摄媒介(手机,摄影机等器材皆可),画面清晰,视频格式为mp4。演讲、朗诵、歌唱、快板、舞蹈、戏曲类等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大小不超过400M),课本剧、小品剧等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大小不超过800M)。

三、活动实施

(一)宣传发动。5月中旬,各院级关工委、各学院(部)团委对活动作出部署安排,动员“五老”积极参与并进行指导。

(二)学校评审。6月22日前,各单位完成作品收集汇总工作,提交学校。

7月上旬,学校组织作品评审工作,将评出的优秀作品上传山东教育电视台线上作品评审平台,后续发放优秀作品证书奖励。

(三)省级评审。8-9月,省关工委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学校推荐的优秀作品进行评审。

(四)宣传展示。10月,省教育电视台和学校相关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组织开展优秀作品展演展示。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青年师生积极自愿参与活动,确保活动生动活泼、扎实有效。

(二)本次活动为公益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搞排名通报,不增加师生负担。

(三)报送作品不得使用已在其他赛事获奖的作品或未经他人允许的侵权作品。

(四)请各单位于6月22日(周一)前将附件1和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团委:唐琨 86181718 13583159652

离退休工作处:田海花 86182248 13188882446

公务邮箱:ltxgb2024@sdnu.edu.cn

山东师范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共青团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