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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召开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
发布时间:2026-01-16 来源:网上投稿 浏览次数:

12月18日,公共管理学院于长清湖校区文济楼126报告厅召开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公共管理学院学工办主任、团委书记李晓娜出席会议,团委教师张静、孙冰、代其存及学院59名本科生代表、21名研究生代表参加。

预备会议阶段,本科生正式代表、研究生正式代表分别审议、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大会选举方法、大会议程以及第六届学生会委员会与主席团、第六届研究生会委员会与主席团候选人名单和大会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李晓娜对本科生学生会及研究生会的工作给予高度认可,并指出学生会后续相关工作的开展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是筑牢信仰之基,把稳青春航向。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应始终将思想政治引领放在首位,引导同学认识时代责任,展现青年精神风貌;二是勇担时代之责,服务中心大局。李晓娜强调,学生组织要始终坚持以同学为中心的工作导向,鼓励学生敢于实践,凝聚起推动学院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青春智慧;三是锤炼过硬作风,永葆组织活力。她希望新一届学生会、研究生会要持续深化自身改革,恪守学生本分,牢记服务宗旨,打造一支老师放心、学生满意的先进学生队伍。

学院2023级本科生王璟焓向大会作山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总结学生会过去一年工作,并承诺学院学生会将继续带领学生以实践开创新篇章,展现学院学子的青春力量。本科生代表听取并表决通过了《山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学院2024级研究生刘佳芃向大会作学院研究生会工作报告,总结研究生会工作,从精神传承、奋发向上等方面确定未来工作方向。研究生代表听取并表决通过了《山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会中,各代表以公正严明的态度,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山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六届学生会、研究生会委员会及主席团,审议并通过了《山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生会章程》与《山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本次大会有助于激发学生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感,推动建立常态化权益反馈与解决机制。未来,公共管理学院将继续培养学生组织与决策能力,持续优化学生组织运行机制,强化青年学生理想信念和责任担当。

供稿审核人:李晓娜

编辑人:江尚忆 魏丫茹 勾湘怡

原文链接:http://www.gggl.sdnu.edu.cn/info/1021/3081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