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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院出台新学期纪律监察制度
发布时间:2015-03-21 来源: 浏览次数:

心理学院出台新学期纪律监察制度

栏目名:学院风采 录入时间:2014年04月15日 作者:黄绪烨 盖玉琛 浏览:

为维持学院公共秩序,整顿学院风气,明确学院学生的出勤率和夜宿情况,心理学院针对学生的旷课、迟到、早退、旷宿等行为特制定新学期纪律监察制度。

新学期纪律监察制度分别从查课,查夜,监督,全勤机制四个方面制订了详尽的加扣分制度。在查课方面,大一每天每节课由纪律委员点名,点完名后汇报给自律部成员,在日常查课期间,大一大二每周自律部查课两次,大三每周查课一次;在严查周及校查期间,大一大二每节课均需进行查课,凡是被校教务处查课查到迟到或旷课者,都记院级通报批评一次并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凡是班委、学生会成员、党员、预备党员违反上述纪律双倍扣除德育分。在查夜方面,每人每次晚于23:00返回宿舍者扣德育分1分;夜不归宿者,每人每次扣3分德育分,并记院通报批评一次,且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查夜人员将夜不归宿者名单上报给本年级辅导员老师。在监督方面,强调自律监察部工作人员需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如实上报,若发现漏报瞒报行为,第一次将给予记过处分并扣2分德育分,第二次直接给予学生会除名处分。

新学期纪律监察制度的出台将加强学院学生的制度意识,督促学院学生良好学习生活行为的养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