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法学院本科生、研究生同学的法律思维能力和学术研究水平,10月24日下午,法学院在长清湖校区C区154报告厅召开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构建的基本问题”主题报告会。本次报告会邀请了山东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法学院副院长周长军教授进行报告,山东警察学院法律教研部主任鞠旭远、我校法学院副院长王德新、法学院教师李秀霞、黄蓬威出席,我院本科生、研究生三百余名同学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伊始,王德新院长为本次报告会致开场词,他首先对周长军教授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同时希望同学们在听完此次报告后,对从宽制度的构建有更加深刻的了解。接下来,周长军教授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范围、实施的必要性、相关制度、如何保障同案同罚、法律援助制度以及本制度的影响六个方面全面而详细地向我们讲解了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基本问题。在适用范围方面,周教授为我们讲述了满足从宽制度的四个要件以及“从宽”的具体含义;提到实施从宽制度的重要性,周教授认为,当前的刑事司法政策、轻罪案件数量的上升和国际上一些国家的司法改革,共同推动了我国从宽制度的落实;之后,周教授就从宽制度的相关方面和同罪同罚保障的问题进行了解说;并为我们解释了从宽制度的开展对于中国司法制度的重大意义。在听过周长军教授的报告后,同学们都感触颇深,踊跃提问,周教授详尽回答了同学们的疑问,对同学们将来的考研、就业也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最后,王德新院长代表到场的老师和同学们再次对周长军教授的到来表示了由衷的感谢,并鼓励同学们多关注社会法律热点,提高学术研究水平。
本次报告会使同学们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了解,增强了同学们的专业研究能力,为以后从事法律相关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