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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泉城法学学士慈善助学金颁发仪式”举行
发布时间:2015-06-18 来源:法学院 浏览次数:

6月17日,2015年度泉城法学学士慈善助学金颁发仪式在山东政法学院鼎山校区第一会议室举行。中共济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济南市法学会名誉会长李占国同志、济南慈善总会会长张泽同志、济南慈善总会副会长陈世明等领导和老师出席会议,由中共济南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济南市法学会会长姚怀祥同志主持,9所驻济高校法学院的30名学生获颁30万元助学金。我校法学院党委书记吴秀霞,2011级辅导员赵丽娟以及陈常勇、李思辰等五名获得助学金的同学参加了本次会议。此前,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积极参加泉城法学学士慈善捐款活动,在本次“泉城法学学士慈善助学金颁发仪式”上,我校法学院共有陈常勇等五名同学获得助学金。  

本次助学金颁发仪式伊始,山东政法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李玉福同志致辞;济南慈善总会副会长谢传仁同志向“济南市法学会慈善义工团”授旗,济南慈善总会副会长陈世明同志宣读《关于关于资助陈常勇等30名学生2015年度“泉城法学学士慈善助学金”》的通知。接下来,主席台领导向受资助学生颁发助学金。受资助毕业生代表和大学生慈善义工代表作了发言。之后,济南慈善总会会长张泽同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名誉会长李占国同志分别讲话,李占国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关注青年健康成长,帮助生活困难、品学兼优的青年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实现人生理想,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每个公民的应有担当。近年来,在济南慈善总会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在驻济各高校法学院师生的积极参与以及社会各界的热情响应下,泉城法学学士慈善助学活动,先后资助多名驻济高校法学院大学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积极的社会反响。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作为泉城法学会的一员,积极参加泉城法学会的各项慈善活动,发扬“乐善好施、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美德,自觉做慈善精神的积极倡导者、努力践行者和坚定传承者,用实际行动参与慈善救助活动,帮助更多品学兼优、需要帮助的学生,促进法学慈善事业更好地惠及法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法学法律后备人才的培养。  

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获得助学金的陈常勇等五名同学纷纷表示,得到助学金的资助后,会坚持以往的学习态度,努力学好法学专业知识,法学专业大学生是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后备力量,在今后,会一如既往地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政治观、法律观,加强专业素养锤炼,勇担时代责任,立志为中国法治事业贡献才智。